长安大学教务处
今天小郭给大家分享有关长安大学教务处的相关信息。
长安大学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职能部门之一,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教学运转、专业建设、教学改革、质量工程建设、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。
其具体职责是:
1、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、法规,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及修订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,研究教育教学发展规划、教育教学改革等并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2、拟定并下达年度教育教学工作计划,组织召开年度教学工作会议。
3、组织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、专业培养方案、教学大纲及有关教学文件,拟定专业设置与调整意见,组织专业建设、检查和评估工作。
4、拟制学校本科招生规划及年度招生计划,制定校历和学期教学实施计划。
5、负责课表编制和教学场地调度、学籍管理、成绩管理、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、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管理与发放、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协调等教学运转工作,组织自编教材及讲义编印工作及教材的选用、征订、采购、发放和书库管理工作,负责“专接本”和因材施教班及双学士学位修读的选拔录取工作,下达实验教学、实习实训、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(论文)等任务,并做好日常教学的动态管理与质量监控工作。
6、组织各级“质量工程”项目的申报、立项、建设、检查、验收等工作,组织与管理各级课程建设工作,组织进行课堂教学改革、实践教学改革以及学科竞赛等工作。
7、负责教学质量监测及教学质量信息收集与处理、评估和信息反馈等工作,组织开展定期教学检查和教学专项检查,组织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。
8、组织教学成果奖、教学名师奖、教学标兵、教学质量奖、教学管理奖等各项教学奖励的评选、推荐及经验交流工作。
9、组织进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与教学发展等培训工作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师资队伍建设、教师职称晋升考核和教师培训等工作。
10、组织各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申请立项、检查验收、项目鉴定工作,负责教研成果申报、评审、推荐及经验推广工作;编辑和印发《高教论苑》。
11、负责教务管理系统、网络教学平台和教学资源库的建设、管理和推广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学信息化建设工作。
以上就是长安大学教务处的全部内容。